以房養老 明起申請

內政部今天表示,以房養老試辦計畫從五月一日起公告受理,為期三個月,符合資格的長者可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(處)申請。

內政部試辦以房養老計畫,採不動產逆向抵押概念,符合資格的長者,可選擇將房子抵押給政府,政府再按長者性別、年齡及其不動產估價結果,精算出每月折現金額,讓長者以房養老。

社會司表示,以房養老從今年五月一日至七月卅一日受理申請,符合資格老人可在受理期間,檢附申請書、國民身份證正本、最近一個月內建物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各一份、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正本等文件,向地方政府社會局、處申請。

社會司說,以掛號郵寄方式遞送申請資料者,若擔心證件正本遺失,可僅檢附影本,等專人到宅訪視時,再補證;若委託第三人辦理,受委託人需填委託書、檢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。

內政部今年三月一日宣佈試辦以房養老後,開始在北、中、南、東辦理五場分區說明會,並對各縣市政府承辦人員進行教育訓練,針對實際申請作業流程、資格審查等事項逐一說明,也提醒訪視老人應注意事項。

社會司說,試辦計畫從自一○二年三月一日至一○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止。

政治新聞

219 5 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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