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指鄰「齊國的人」 判刑5月、賠10萬

說鄰居是「齊國的人」,被判刑5個月,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,在社區的網站PO文,指已婚的W先生,與單身貴族Y小姐關係異常,還以「齊國的人」形容,W先生和Y小姐氣得告上法院,法官認定,雖然劉姓男子使用代號,卻可讓人辨識出真實身份,而且「齊國的人」,有影射享「齊人之福」的意思,因此判決劉姓男子5個月徒刑,還需賠償2人各5萬元。

原告王仕榮:「孰可忍孰不可忍啊、真的。」

拿手機瀏覽自家社區的網頁,再看一次鄰居的留言,王先生還是很生氣,99年4月,劉姓鄰居的親友,與他有停車糾紛,劉姓鄰居竟化身為「說書人」,在網站上PO文說「W先生某天深夜獸性大發,衝到樓下,踹一位單身貴族Y小姐的門?踹一踹,W先生就從承租戶搖身一變,成為區分所有權人」,還說「W先生不是有妻小嗎?怎麼有同居人?難道他是齊國的人?」,王先生認為,對方講「齊國的人」,暗指他享「齊人之福」,氣得和鄰居葉小姐,一狀告上法院。

原告王仕榮:「生活上損失很大,就是說,我跟我太太要解釋很多次,甚至葉小姐還因為這樣丟了工作。」

不少親戚都住在同一個社區,也看得到社區網站,讓王先生相當困擾,除了控告妨礙名譽,也以民事求償85萬,會求償那麼多,就是認為自己在鐵路界,已經小有名氣。設計者王仕榮(2012.06.18):「我們家能拿出來壓的東西,都拿出來壓。」

認真介紹Q版阿福號便當推車,其實他是當初一手打造的設計者,沒想到工作之餘,還遭人誹謗,新北地院認定,社區其他用戶,能從代號中推知W先生與Y小姐的真實身份,因此刑事判決劉姓鄰居5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,民事部分,他需各賠償5萬元,隨意罵「齊國的人」,這4個字的代價可真不小。

社會新聞

93 5 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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